慈成加參仁波切:不要把了知當成覺受,不要把覺受當成證悟
修習禪定者應當仔細辨析禪修過程中了知、覺受和證悟的三種境界。
了知是知道、瞭解的意思,通過聞思從理論上,在內心有所領悟。雖然知道一切法的本性為空性,但單純地以了知還不能消盡一切煩惱,還不能成辦解脫,了知不等於證悟,這兩者之間的距離還非常遙遠。比如,知道服藥能治病,但只是知道而不實際服用的話,疾病就不能痊癒。
從廣義上將修行過程中的感覺——座上的感受、座下的情緒、信心以及自己生活境遇方面的變化都屬於覺受。而從狹義上講,覺受是通過禪修生起的、實際的、比了知更深刻地實修道驗。覺受的起現緣於煩惱障和所知障。就禪修次第的覺受而言,主要是指所知障。比如修持禪定一段時間後出現平靜、清明的狀態,感覺“我執”消盡了,但事實上,還有“我的禪定”,“我的明空無二的境界”等概念,這就是由所知障所導致的,也稱法執。
覺受分為賢覺受和劣覺受。賢覺受包括樂、明、無念的禪修境界。劣覺受包括昏沉、掉舉、沉重、貪嗔癡等煩惱熾盛、信心退失等。而修行過程中的感覺只是一種心理作用。比如感覺禪定見解跟以往不同,這是修法自然增長的過程,它能幫助我們樹立信心,但這不等同於信心。
比較容易生起執著的是禪修過程中的賢覺受。但是,覺受不等同於證悟,因為覺受是有生滅性的,如果不繼續禪修串習,很容易消失,是不可靠的。就像,我們如果遵照醫囑服藥,病情會有好轉,這時會親身感受到藥力的作用。但是,如果不堅持治療,病情反覆,病痛還是難以消除一樣。
對待覺受,應斷除任何執著,這樣可以迅速增上見解。執著覺受便是著魔。有些自詡證悟的人常問喇嘛仁波切:“您能否給弟子印證證悟境界?”喇嘛仁波切說:“我也不清楚證悟境界,但你可以問問你房間的牆壁,如果能穿過它,那麼你的境界還可以;如果只是頭上撞出一個包,那還需要辨別你的境界。”《楞嚴經》中所講的五十陰魔實際就是從執著不同的覺受境界而形成的魔障。
禪修過程中的覺受不等同於證悟,禪修覺受的多少,殊不殊勝,不是判斷修行增上的標準。關鍵看內心的貪嗔癡煩惱是否減少,信心、慈悲心和出離心是否增長,這才是衡量修行是否進步的標準。
證悟就如同是在最佳治療期按時服藥,最終大獲痊癒,解除一切病痛一樣。證悟空性的當下,可以消盡一切煩惱。衡量證悟的標準要觀察證悟的功德,而且不能是單方面的。比如,是否具足證悟的境界?圓滿怎樣的功德?出定時有怎樣境界?夢境有怎樣的境界?如果只具備某種功德,那麼它只屬於覺受而不是證悟。
所以,喇嘛仁波切常說:“不要把了知當成覺受,不要把覺受當成證悟。”
所以,正確辨析了知、覺受和證悟三種境界後,才能避開眾多違緣,快速解脫。
恭錄自 慈成加參仁波切2013年7月於亞青寺開示(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