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剛經持驗錄》(第四篇) 得回生 (26) 同名異行,禍福立判
《金剛經持驗錄》 許添誠 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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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 得回生
二十六 同名異行,禍福立判
張隱,年方弱冠,茹素不食葷腥,經常念誦金剛經。與他住在同里的有位屠戶,也叫張隱,因為宰殺豬羊很多,故這些冤魂向冥府訴冤,閻王便派遣鬼使來追,卻誤攝持經的張隱。
張隱到了冥府以後,閻王責罵他說:「你為何要以殺生為業?」張隱回答說:「我平日以看經為務,從未宰殺生靈。」
閻王不信,遂命左右取業鏡照看,果然種有善根,就問鬼吏:「張隱應得壽命多少?」
鬼吏閱簿,回答說:「他可得壽九十歲。」閻王對張隱說:「你既不曾宰殺,並有持經的功德,現在放你還陽。」
張隱死後,正值炎夏,返陽時已經過了二十一天,屍體早已腐壞,不能再附,遂又到冥府向閻王稟報上情。閻王說:「你的屍體既不能再附,那我就再派使者急追屠戶張隱,來此受報,你既跟屠戶同名同姓,那就依附他的身體吧!」
持經張隱返陽後,屠戶家人看到屠戶死了三天,又復活過來,全家不勝欣喜,但張隱卻逕自走向自己的家中,向妻兒說:「我再得重生。」
張隱被屠家認作夫,持經之家認作父,兩家為此爭論不已,誰也無法鑒別,於是報請官府裁決。
後來由明淮刺史判決說:「身魂兩生,姓名不殊,生本各枝,死迴同氣,身屬屠家,其情性聲音卻是持經之人,實難分辨,由兩家輪流各奉養一個月。」剌史並將此事,表奏朝廷,聞者皆稱罕見,屠兒子孫,從此也改惡向善。
佛言:「念念仁慈修善者,造人天福德身;念念殺生食肉者,造地獄畜生身。」兩人所為不同,禍福立判,果報分明,能不三思!
最近修改時間 : 2024-10-31 21:0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