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剛經持驗錄》(第七篇) 脫刑繫枷鎖 (7) 曾遇泰山府君
《金剛經持驗錄》 許添誠 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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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篇 脫刑繫枷鎖
七 曾遇泰山府君
沈嘉會,唐朝人。貞觀年間,任官校書郎,因為犯法被發配到蘭州。嘉會遠在異鄉,內心渴望能早日得到赦免,他思鄉心切,遂朝夕禮佛,並且向東南方禮拜泰山府君,祈禱能早日生還。
經過了兩百多天,永徽六年十月三日晚上,嘉會忽然看到兩位童子,服飾華麗,儀態端莊清秀,告訴他說:「我們是泰山府君的兒子,府君受你朝夕禮拜,故派遣我們來此迎接你,現在請跟我們同行。」
嘉會說:「此處離泰山有三千多里,路途如此遙遠,何時才能到達呢?」
童子說:「先生只要閉住眼睛,不要擔心路途遙遠。」嘉會依照童子的話,閉起眼睛,瞬息之間就來到了泰山。
嘉會看到一座宏偉的宮殿,兩位童子在前面帶路,嘉會跟著進去拜謁府君。府君延請嘉會入內敘談,兩人對坐談笑,府君無所不知。
府君告訴嘉會說:「人生在世,如果犯罪造惡,縱然逃過陽間的法律,死後仍將被冥律治罪,從無僥倖免除的,如能每天持誦一遍金剛經,就可以消滅萬罪。」嘉會得知府君姓劉,但不敢詢問大名。
府君每天晚上都以佳餚宴請他。有一天,嘉會如廁於小廳東面,看到姑臧縣令慕容仁軌執笏而坐,仁軌告訴嘉會說:「我被府君追到此地,已有六十多天,一直未見審問。」
嘉會轉告府君之後,府君命令左右召請仁軌前來,府君向仁軌說:「你的縣下有位婦人阿趙,因被縣尉無故拷打致死,阿趙來此控訴,所以將你誤追來此。」庭前有一盆水,府君就叫仁軌洗面,並且賜食,又叫兒子送慕容仁軌回去。
這時,嘉會也向府君告辭,府君派兩個兒子送他回到蘭州。嘉會在泰山度過二十八天,家人只覺得他精神昏昧而已。府君的兒子送嘉會返歸蘭州後,才恢復如初。
嘉會將此事告訴蘭州縣官,但是縣官不肯置信,蘭州長官趙持滿後來還為了此事專程派人前往姑臧縣去訪問慕容仁軌。仁軌說:「從去年九月得到風疾,手足疼痛,灸灼三十多處,家中人看我神色恍惚,到了十一月初才得痊癒。」計算時間日數,無不吻合。
至於縣尉無故拷殺阿趙的事,也經查證屬實,縣尉患病十多天就去世了。嘉會從此一心持誦金剛經,不久之後,果然被赦免,得以返回故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