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剛經持驗錄》(第七篇) 脫刑繫枷鎖 (11) 解脫牢獄之難
《金剛經持驗錄》 許添誠 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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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篇 脫刑繫枷鎖
十一 解脫牢獄之難
唐朝時,唐珍任職紹興府會稽縣押獄,每天持誦金剛經三卷,不論寒暑都未曾懈怠。紹興八年,他同楮旬、楮茂盜據官錢,後來東窗事發,被縣府解送到紹興府,然後又移送司理院再行審理。
唐珍被關在獄中,有一天晚上,夢見金剛神告訴他說:「你平日持念金剛經,功德很大,你且放心,臨當審判時,我當助司理院趙相公的神筆,先判楮旬及楮茂各處脊杖,然後充軍鄰州,你將杖打一百,然後發回監獄,等到找回全部贓物,再將你釋放回家。」
他醒後再三思量:「我既是主犯,而且所犯的刑名、罪狀相同,判決的結果豈會有輕重之分?」唐珍屢思不解。
後來宣判的結果,果然與唐珍夢中所聞完全相符,毫髮無差。所有見聞的人,莫不深覺驚異,始知金剛般若的功德力,竟是如此不可思議!唐珍有感於金剛神深恩庇佑,並發願印施金剛經三百卷,勸人受持讀誦。他自己平日的持誦益加精勤,後來活到八十五歲,無疾而終。
凡受牢獄刑罰之災,都是一種惡業因緣,或現生所造,或過去世所造。若是有了這種惡業,本是在劫難逃,業力躲避不了,現因平日持誦金剛經的道力,勝過所造的惡業,所以才能重罪輕受。我們現生人中,無論境遇如何,過去所造的惡業,潛在未發的極多,一遇因緣,就會感受應得的果報,甚至墮地獄、餓鬼、畜生等三惡道。經中佛會昭示我們,讀誦金剛經者,所有過去應墮惡道的罪業,因受持此經的功德力,而現世輕受,受到「為人輕賤」的微報,即不會再感惡道等報;而且種下的般若種子,將來定可證得無上菩提。
最近修改時間 : 2024-11-01 14:0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