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曆寶鈔》第八章 奉行、印贈玉曆之善報
第八節 玉曆近事應驗續記六則
六、鬼卒改方勾魂,陽壽未盡復還陽
清同治八年,簡主政宗杰先生重病。服藥發了汗後立即身亡。
死後,悠悠忽忽地見二個鬼卒,持著票文來押解,就衣冠整齊地坐車前往。
在車上聽到車後有一婦人,罵聲不停。
不久,到了一處類似衙門的地方。見到一位問話的官吏坐在堂上,左右的儀仗,十分威嚴。二位鬼卒跪下報告事宜。
問話的官吏點了宗杰先生的名,傳他到案前,訊問他的籍貫、履歷。
簡先生恭敬地肅立回答:
「我是某科的進士,雲南昆明人。現任刑部某司的司官(註)。」
問官立即連連說:
「錯了!錯了!是湖南籍的刑部某司官,鬼卒快速送回。」
簡先生請教說:
「送我回陽,以什麼做憑據呢?」
問官答說:
「先生生病時,醫生開的方子中有麻黃三分。鬼卒曾隨你到藥店,混為三錢,這就是證據。」
簡先生出了官署,問鬼卒:
「堂上的問官是誰?看來有些面熟。」
鬼卒說:
「是以前刑部的司員曹某。因為生前清廉公正。 玉帝命簡拔為此官。」
不久,回到家中,見到親友數人,互相討論他身後的喪事。他自覺身體逐漸溫暖,能說話。就呼叫家人說:
「我活過來了,快拿熱湯來喝!」
痊癒後,請夫人檢查所煎的藥,其中的麻黃秤後,果然是三錢。而再查看醫生的方子,寫的是三分。
他的夫人很歉疚地說:
「藥買回來,沒空仔細檢查,才會誤事。」
簡宗杰說:
「不關妳的事!」
就將死後的事說明給她明白。
經過幾天,街上的鄰居,湖南人某主事果然去世了。又去查考以前刑部的司員,果然有位廣東人姓曹。
簡宗杰先生特地將此事刊行流通,並特別著此書勸世。此後一生好善不倦,官至郎中(註二)。他的兒子允中,後來也考上進士。
註一、刑部是六部之一,與兵部、工部屬於尚書省右司、尚書右丞所管。刑部負責監察京師官署,和主管水火、盜賊、詞訟、罪法等事,也稱賊曹。下設刑部司、都部司、比部司、司門司四司。
註二、郎中:各部中設置此官,分掌各司事務,是尚書、侍郎(部的主、副官)、丞以下的高級部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