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曆寶鈔》第八章 第十一節 (2) □肉攀睛、印書復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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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12-03 16:13:03

《玉曆寶鈔》

第八章 奉行、印贈玉曆之善報

第十一節 求病癒靈驗記

二、□肉攀睛、印書復明
人生在世,只求對得起良心而已。因為良心就是真理,真理就是天心。能對得起良心,就對得起天心了。
天意如何面對?行善就是正對天意了。對得起天意,上天必輔助他;違背天意,上天必定降下災殃。這層道理是確定不移的。
我少年之時,智慧見識未精明,雖然了解行善就對得起上天的道理;然而對於善惡報應的事,總是將信將疑。
在偶然的機會下,獲得玉曆一書。捧讀之下,深知善不可不為;報應確實毫無失誤。而所有的善行中,沒有比勸人為善更大的。勸人為善中,又沒有比佈施印送玉曆一書更好的。
我的妻子江氏,現年五十歲,平常即慈悲為懷,十分敬信玉曆一書。
1919年七月間,偶然染得眼疾,二個眼睛的瞳子被內外眼角所生出的□肉遮住,疼痛難忍,坐臥不安,飲食減少,視力逐漸減退。
我想:眼睛的病是實症,並非心神的病。用薰法、洗法、點眼藥,或服用湯藥,應可取效;可是經過了十多天,諸藥無效,而束手無策。
在最無奈中,妻子江氏忽然在病中想起印送玉曆的感應。就命兒子在 灶君神前,焚香奠祭叩求,默默許願印送一百本的玉曆。
即時,疼痛停止,熟熟睡去。第二天早上腫消眼開,視力清楚,漸漸地痊癒了。此種願力靈或不靈;報應效或不效?實顯而易見。
我本是山東安邱縣的人,率領妻、子寄居奉天,以教書為業,因此經濟之空乏,自不用說。然而樂於行善的心,惟恐稍有怠慢,求神的願,更不敢失信。一家衣食簡樸,勤於工作,才累積金錢,買這些書敬送給仁人君子,期望能轉相勸勉,同歸於善。
1919年,己未歲八月吉日,山東安邱縣人現居奉天李純熙謹述

平之山人詩讚:

天心信仰李純熙 兩眼肉妻痛疵

醫治十天無見效 神前許願應聲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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