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佛法》【佛法與其他宗教的不同】2. 佛法的目的是要使人人成佛
◎張澄基博士 講述 ◎沈家禎居士整理
二、佛法的目的是要使人人成佛
佛法和其他宗教第二個不相同點:“佛法的目的,是要使人人成佛,但其他宗教,卻絕不許可人成上帝”。
佛教裏有至高的佛陀,有菩薩,也有天神;但是佛教裏的至尊的佛卻與其他宗教的上帝完全不同。要說明這一點,我想先對「佛」下個簡單的定義。通常我們簡稱釋迦牟尼佛為佛。在歷史學家的眼光裏,釋迦牟尼佛是二千五百餘年前印度的一位思想家;在佛教徒的心裏,釋迦牟尼佛是這個世界裏佛教的創始人或教主,可是在佛法裏,釋迦牟尼佛是萬萬千千,在無盡世界中,無量諸佛中的一位佛。我這裏所要向各位介紹的「佛」,是無量諸佛的通義,是廣義的。我試下的「佛」的定義如下:
「佛」是一個理智,情感和能力都達到最圓滿境地的人格。讓我重覆一遍:「佛」是理智、情感和能力都同時達到最圓滿境地的人格。換句話說,佛是大智、大悲(或謂全智、全悲)與大能的人。這裏請注意佛法與其他宗教的不同點,佛不是萬能,佛不能賜我們以解脫。他只能教導我們,我們還是要憑自己的努力得解脫。佛不能使我們上天堂,或判我們入地獄。
佛不僅是和其他宗教中的萬能上帝不同,釋迦牟尼佛且告訴我們:這個理智、情感及能力都能同時達到最圓滿境地的人格(佛法中也叫做佛性)人人原都具有。只有像平靜的湖面上起了波濤,失去了明鏡似的水面一樣;人類戀著於外境及現象,與假定的諸般設想,為所謂生存、名利、情愛、權力疲於奔命,一直到老死,還不覺悟,因此埋沒了本具的佛性;使其本具的至高的理智,至富的情感及無限的能力,不能同時達到最圓滿的境地,不能從煩惱苦痛中解放出來。佛陀(釋迦牟尼佛)說法應世的目的,即是在教導眾生,開顯其本具的佛性。佛的悲願,是要使人人及一切眾生都成為和自己一樣至善至上的佛陀。所以在佛的眼光中,一切人類及眾生,同具佛性,一律平等。
其他的宗教則不然。在其他的宗教中,上帝和人是永遠二個對立的單位。上帝是上帝,人是人。這位萬能的上帝,是一切教示的中心。人要信奉上帝,才能得上帝的救,人要得到了上帝的恩典,死後可以上天堂,去和上帝住在一起。可是人卻永遠不能成為上帝,上帝與人之間,始終有一條鴻溝。基督教和回教中,有所謂神秘主義派,雖也能達到很高的所謂:與上帝合一的境界;但此「合一」 “Unification with God”,始終意味著一個二元,人畢竟不能完全成為上帝,只能與上帝「合一」而已,此一對立“Dichtomy”概念,實為其基本教義的限定所形成。因此許多有高深境界的耶教聖哲,如埃克爾 (Meister Eckhart) 及回教聖哲阿哈那佳(Al Hallaj) 皆被指為異端。前者受到教會的嚴厲譴責,後者竟身遭遇害而被處死。
佛不以自己成佛為滿足,他要人人成佛,也教導大家如何成佛。這一個一切平等、大智、大悲的懷抱,其偉大及深廣處,確在一般宗教之上。總之,佛法是教人要有自尊自信,為使自己從生死痛苦中解脫出來,為使一切眾生從生死痛苦中解脫出來。我們應該珍惜佛陀傳給我們的教導方法,加倍努力,開顯我們本具的佛性,使人人成佛,完成理智、情感、能力之最圓滿境地的人格。
最近修改時間 : 2024-11-02 12:0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