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家楨居士演講集》- 在我們日常生活中的佛教 (第一講:生與死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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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們日常生活中的佛教
在修養自己和本性契合的過程中,這些好的品性,會像偶然穿透深厚雲層的太陽光芒,一點一點地顯露出來,這種顯露是一個人的自由意志的真正產品,因為這種自由意志會創造善業,善業又會產生善果,而這些善果又是以後業果的善因,這樣發展下去,一個人便具有開悟的潛力,能明心見性而成佛。
第一講:生與死的概念
在基督教的《聖經∙約翰福音》第十六章第十二節中,耶穌對他的門徒們說:「我還有好些事要告訴你們,但你們現在擔當不了。」這就是說,耶穌傳授給門徒的教義,只是他所知道的一小部分,因為照當時門徒的理解能力,他們只能領會那麼多。不幸耶穌在三十三歲就去世,時間不允許他傳授給門徒一套完整的教義。耶穌所知道而未曾講的究竟是什麼?至今,還是一個沒有解答的謎。
佛陀呢?佛陀活到八十歲。從他開悟時算起,他教導門徒整整四十五年,有足夠的時間來逐步引導他們學習、修持不同階段的教義──從以自我為中心的解脫生死痛苦一直到最深奧的出世(超世俗)教理。
如果我們假定這兩大宗教的創造者都具有至高的智慧,那麼佛陀所闡釋的許多教義中,很可能有許多是耶穌所知道而沒有時間傳授給門徒的。
因此,我認為基督徒研究佛法似乎具有一種特殊的意義,那就是去探求耶穌知道而未及說出的教理。
佛教的生死概念也許即是這一類教理的一個好例子。所以我纔先說了上面這些話。
現在,讓我談一談在人們心目中懸疑了數千年的一個神秘問題。這個問題就是:「人死了以後,會怎麼樣?」
實際上,一切政治思想和哲學觀念的體系,如儒教等等,所談的都只是生,而不及死。孔子說過:「未知生,焉知死?」從實際的觀點來看,關於生的一切問題,確乎是比較重要,也更切身,但若因此就避而不去尋求死後怎樣的答案,則死的事實,以及死後怎樣的問題,將會永遠懸而不解。不但如此,如果人們確能知道人死後是怎樣的,人與人間的關係,也很可能會因而大大的改變。
我們須知道,孔子並沒有說死是斷滅,他也沒有說死後不再有未來的生命。他的意思是:活在世界上做一個循規合理的人,比尋求死後生命的答案更為重要。
可是,多數的宗教都有一套關於死後生命的教義。在全世界的宗教中,有兩種主要理論:一生論和多生論。一生論說:生是一個肉體的生命開始,體內有一個精神個體叫做靈魂,死是這一肉體的毀滅,而不是靈魂的毀滅。死後,靈魂依造物主上帝的判定,會昇入天堂,或墮入地獄。基督教便代表這一類學說;它卻只止於此,不再講此後又如何。其涵義似乎是:每一個人只有一次的生命,死後,不是永在天堂享福,即是永在地獄中受苦,了無出期。這一套說法究竟能否代表耶穌的全部教義,不得而知。很可能耶穌還有更多涉及生死的教義待傳。然而,在當時,即使這一個有限的生死概念,也不容易使人瞭解。耶穌沒有時間更進一步地去教導,將理解提昇到更高的境界。
多生論說:一個生命的生和死,不過是其一連串無限生命中的一環,這個生命以五種不同的形態變換出生。這五種是:天人(即住在天上的神)和人(世人)、畜生、餓鬼(即在世間可以自由行動的鬼)和獄鬼(即囚居地獄的鬼)。一個人死後,會以新的一種形態再度出生;他或她可能再生為人,也可能登入天堂、做畜生、做餓鬼,或是囚居地獄。以此類推,一個獄囚,當其罪業報滿時,也會以畜生、人類等形態再度出生;一個天人也會死亡,而再生為人或下降地獄等等。這樣地,一個生命在不同形態的變遷中,會無限期地繼續下去,生而死,死而生,一直要到生死的概念對這個生命已不再有意義的時候,這個生死的連環方始中斷。
印度教和佛教是承認這一種多生論的,但兩者卻有一個重要的不同觀點。印度教相信:當人和梵天──全能的神──融合時,這種生死的概念便失去意義。佛教的說法是:當人開悟時,它就失去了意義,因為這種生死概念已不再適用。要瞭解這個佛教的概念,我們必須先明白佛法常是在兩種境界上解釋世間及出世間的一切現象的:一種境界是開悟境界,就是覺者體會了終極真理的境界。另一種可稱為世俗境界,這種境界又可再分為知識境界,也就是此刻我們所聚集在這兒的境界;和凡俗境界,便是一般世人通常所屬的境界。
生死概念,在開悟境界中是不適用的。(這一點我以後當再說明)。但在世俗境界中,佛教主張多生論,並承認一個人有獨立的存在。這一點可以和基督教及印度教所主張的靈魂相提並論。靈魂有它的獨立性,在連續的生命中,以天人、世人、畜生、餓鬼、或獄囚種種形態出生。
在此,我必須特別指出,這所謂獨立性的延續,並不是說這世的肉體可以轉移到來世,也不是說儲藏在腦中的一切可以帶到來世去。事實上,肉體是時時刻刻在那兒變的。只要看看在不久以前拍的那些照片,你便會同意我的說怯。真正進入來生及許多未來的生命,以構成獨立存在的連續性的,乃是一個人今生一切行為(包括思想)的果。在佛教和印度教中,叫做業的定律,下一次的講演即以業為主題。
講到這裡,你或許會說:「很好呀,但是(一)請讓我瞧瞧天堂和地獄、天人和獄囚;(二)請你證明我在生前便已存在,而且在死後仍舊存在。」
關於第一個問題,讓我問你:「你相信你的眼睛看得見天堂和地獄嗎?」如果有人確能使我們看見天堂或者地獄,我們難道不會說,那祇不過是一種幻覺或者魔術,因此便不相信呢?如果你研究過電磁光譜(請參閱本書〈五眼〉篇),你也許會同意:人的肉眼只能看到宇宙中極小極小的一部分,幾乎可說,整個宇宙差不多都是我們肉眼所看不見的。幾百年前沒有人看得見一個活人的全身骨骼結構,而現在我們卻可以藉X光看見了。近年來在微觀宇宙和外太空的觀察上,進步得非常之快,誰又能說若干年後,不會有人發明新的觀察儀器,使我們能夠看到光波以外的各種電磁波長,或許因而發現所謂地獄者也即在這個地球之上呢;或者新的太空儀器送回來一些外太空的照片,而發現一個世界恰恰便是佛陀所說的天界或大千世界之一的寫真呢。
關於第二個問題,世界各地的記錄不時報導過某人某人記得前生的事蹟;也有人(例如某些西藏大喇嘛)臨死能說出他將在那兒再度投胎入世。但是所有的這些報導都沒有足夠的科學證明,能使一般人確實相信再生確有其事。
所以,我現在想用另一個方法來研討,觀察這個世界上是否有某些現象可以藉以闡明生死的觀念,並提供解答這個神秘問題的一些線索。使我深信這個方法有其價值的理由很簡單:我們人類只不過是大自然的一種產品,完全受著一切大自然規律的控制。凡可以應用於大自然其它產品的現象,應該也可以應用於人類。
有趣的是,在我研究這個問題的時候,發現在這個宇宙中有若干現象,可以幫助闡明多生論的正確性。最簡單而又容易了解的,便是H20的多種形態變化。
我們大家都知道H20吧?
H20是水的化學分子式,代表兩份氫氣和一份氧氣的結合。當水在沸點時變成蒸氣,或者在冰點時凝結為冰,外表是變了,可是其化學分子式並沒有變,都是H20。當H20以一種美麗、潔白的結晶體,人們稱之為雪的形態出現時;或者以一種飄蕩於空氣中的細微小水珠,稱之為霧的形態出現時,雪或霧在人的心目中成了兩種東西,但H20 卻還是H20,並沒有變。
現在,一個很有趣的概念發生了。當水消失而變為蒸氣或冰時,如果用生死的概念來表達,你是否會說,在那一個當兒,水是死了,而蒸氣或者冰出生了呢?或者,當雪和冰融化成水時,你會不會說,在那一刻雪和冰死了,而水出生了呢?不僅從你這一個旁觀者的觀點看,事實確然如此;即使從水自己的觀點來看,則生死的概念也是如此。那就是說,如果水把本身只看作水,則當水變成蒸氣或冰時,水是死了;或當雪與冰融化成水時,水是生了。可是,如果水不把本身看為水,而是看為H20,那麼生死的概念便不適用了。因為當H20的外貌從水變為蒸氣或冰(或反變過來)時,H20並沒有變。雖然H20的外貌和物理特徵曾經變過無數次,而人們也為它取過了許多次不同的名字,H20並沒有經過「死和再生」。在將來即使H20的特徵和外貌會再改變無數次,H20還是不會經過死和再生。
從這個例證,我們可以看出印度教和佛教所提示的多生論應該是比一生論更接近真理。為要強調這個理論,我願再作結論如下:
一、在宇宙中有一種和H20及其各種顯現的形態,如水、蒸氣、雪、霧或冰相類似的東西,我簡稱之為「X」。這個「X」和H20一樣以天人、世人、畜生、餓鬼和獄囚等五種形態顯現。基督教和印度教稱這個「X」為靈魂。在佛教的世俗境界中,「X」也可以叫做靈魂。
二、五種生存形態是可以互變的。準此,一個人死後會再投生為人,或生於天界、或畜生、餓鬼或墮居地獄。依同理,一個獄囚也能以其他形態(包括人在內)再度出生。
三、根據佛法,一個人不能永恆地住在天界中,也不會無限期地囚於地獄裡。生命延續下去,不斷地變換形態。這種生死流轉的現象,佛法中叫做輪迴(Saṃsāra)。
四、生和死的觀念,只在我們提到某一個特別指定的物件時才具意義。如果把對象移轉到比那個物件更基本的性質上去,則原有的生和死的概念便不適用了。譬如水和H20是一個例子:水為這個物件,H20則是它更基本的性質。一支金戒指是個物件,金子則為它更基本的性質,是另一個例子。所以,金戒指可以變為金元,有生死,而金子還是金子。
五、如果一個人認定自己是人的話,他便確然須經過死和再生。正如水倘認定是水,或者金戒指認定是金戒指,其定論亦是如此。然而假使一個人認定自己是「X」,他便沒有死亡。即使「X」的顯現形態「人」毀滅了,「X」還是沒有死。從「X」的觀點來看,只有形態不斷地在變,而「X」本身則是不變的。這正如水倘認定是H20,金戒指認定是金子,其定論亦是如此。因此,我們若要脫離生死或輪迴的話,我們第一件應當避免的事便是認定自己是個人。
不幸的是:這一點與我們的願望正好相反。我們偏要牢牢地認定自己是人,這就是我們不能脫離輪迴的主因。
佛陀教義的基本目的是使人超脫輪迴。所以,佛法的要旨乃是指導人們如何將自己認定為「X」,而不堅牢執著自己是人。佛教並不要人們將「X」看作靈魂,因為靈魂雖然比人較為基本,但它仍不是終極的,仍會有死亡和再生,就像H20仍會分解為氫和氧而亦能再結合。佛教要我們將自己認定為開悟境界中所闡擇的「X」。它啟示我們:在開悟境界中,「X」是人類心識所不能理解的,只有覺者才認識它,體會得到它。因為如此,用人類的語言是很難說明它而令人理解的。幾千年來,證悟「X」便成為可望而不可及的境界。可是在現代科學中似乎有一樣東西,或許能幫助我們去瞭解開悟境界中所證得的「X」。這個便是「能」。(註一)
現代科學告訴我們,宇宙間的一切事物都是「能」所顯現的形態。電、熱、光、火、聲、化學作用、物質,全是「能」所顯現的種種不同形態,換句話說,宇宙間的一切都是「能」。「能」的本體是什麼呢?看不見、聽不到、嗅不出、嚐不到、觸摸不到;可是宇宙間卻處處都是「能」所顯現的千千萬萬的無限形態,看得見、聽得到、嗅得出、嚐得到、觸摸得到;也就是說,是人類的器官可以發覺的。因此,「能」可以說是宇宙最根本的存在。它包涵全部宇宙,它的本體不是人類器官所能看、聽、嗅、嚐或摸觸得到的,然而它所顯現的無數形態,卻是人類器官覺察得到的。它既然包涵了全部宇宙,便不能有增減,沒有增減也就沒有動態。簡而言之,「能」就是宇宙,宇宙就是「能」。
如果你了解我在上面所說明的「能」,你便該不太難於了解佛教開悟境界中的那個「X」。根據佛法,在開悟時,一個人便體會得到他的「X」(也只有那個「X」)包含著全宇宙;也就明白「X」就是宇宙,宇宙就是「X」,「X」不能增減;「X」沒有動態,「X」也不會受污染或淨化。因為「X」是如此難於說明和了解,二千五百多年來,佛教徒們為了澄清這個觀念,曾經給過它許多名字。我認為其中最簡單的是「本性」。(譯者按:此處本性實指真如或本來面目,非指一般概念的自性。)這個「本」字說明一切世間的現象都是從本性顯現出來的,而不是和它分開的。本性與「靈魂」的涵義不同,本性沒有把個人孤立起來,因為本性以外不會有其它個體。因此,這個「X」就是我、我自己、你、所有的人和世界萬物。「X」是如此,「X」怎會死呢?死和再生的觀念,又怎能應用於「X」呢?所以,我們必須認定自己是這個「X」──我們的本性。
佛教說得很清楚,除非一個人達到開悟證入本性的地步,他將永遠在生死的流轉之中,經過輪迴中無有終止的死和再生。因此,佛法是我們應當認真研究的教義,因為它為我們人類提供了許多方法,使我們體會認識,進而證入本性,由此而得從無窮無盡而又無法控制的死和再生中解脫出來。這死與再生,一般說來,實是一切痛苦的根源。
同時,我要強調一下,在我們日常生活中,瞭解多生論的真諦,實比開悟境界的「X」更重要。因為我們還沒有開悟,仍在輪迴之中。假使我們忽視多生論的道理,僅僅記得:「我是宇宙,我不會死」,那便犯了極大的錯誤。因為當死亡來臨時,恐怖依舊會籠罩著心頭!
我想提出在人類生活中兩個很嚴重的社會現象,以結束今天的談話。
一、是殺人。要曉得殺並不能消除對方或敵人,也不是如一般人通常所想的為勝利的表現。恰恰相反,對方肉身或被毀壞,但被害者卻仍舊存在。所以,殺人並不是勝利,卻可能是更大的煩惱的開始。
二、是自殺。自殺並不是痛苦的結束。肉體或許已經毀滅,但生命卻繼續下去。自殺的結果,可能會使問題變得更複雜、更嚴重、更多痛苦。
所以,我在講演開始時說:如果人們知道死後會怎樣,很可能人與人間的關係也會因而大大改變。忽視這個重要問題的社會學家、政治家或哲學家,可能是由於祇顧目前而犯了根本上的錯誤。關於這一點,我將在第二次的講演──業的真諦──的時候,作更多地討論。
註一:請注意「能」祇是一個人們選擇的名詞,給它一個定義,可是定義會因新的發現而改變。「能」這個名詞,自採用以來,也曾有過改變。所以,請勿執著於字典上的定義,如果能依照我在文中所解釋的意義去瞭解「能」,則不至於因我的借用這名詞而失去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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