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剛經的研究》二六、可以身相見如來不(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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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7-05-15 13:28:17

《金剛經的研究》二六、可以身相見如來不(二)

轉貼自:http://ebooks.dila.edu.tw/books/n/ToWisdom_SJZ01

二六、可以身相見如來不(二)

剷除與建立

各位,我們人類因為將世上所有的一切,幾乎都認為是實有的,而且希望凡是自己所喜愛的都能永久存在,所以產生許多妄想,引起許多苦痛,因因果果,無有了期!佛說:「凡所有相,皆是虛妄。」即是要破除我們這種錯覺,要我們認清楚這世上的一切一切都是瞬刻剎那在變,並沒有真的存在,不要執以為實,因而受它種種影響,也即是佛經中所說的「不要被它所轉」。所以,「凡所有相,皆是虛妄。」是「剷除」;下面兩句「若見諸相非相,則見如來」,則是「建立」,指出一條正確的途徑。沒有前面的剷除,就不可能有後面的「建立」。不懂得「建立」而祇是一味的「剷除」,容易走上「斷滅相」、「頑空」的歧途,也不能圓滿解脫。所以,「剷除」與「建立」必須並重。這四句偈,頂好不要斷章取義。

「若見諸相非相」即是「凡所有相,皆是虛妄」的肯定與體驗。換句話說,這是一個人能對他在日常生活中所感受到的一切,包括他自己的肉體、思想(這些都叫做「相」),都能肯定地認識體會到,皆是瞬刻剎那在變,皆是虛妄不實。正好比人在臨死的一剎那方才明白,所有的權威、財富、夫妻子女、情愛仇恨,有那一樣能抓得住、帶得走呢?有那一樣是實有的呢?因此,能覺悟到這種種相都是「非相」。

肉眼、科學眼、智慧眼

現在,我想請各位做一個實驗,希望各位儘量答覆我的問題。這個實驗是請您想像站在一座高山的頂上,面向晴朗的太空──什麼都沒有的晴朗的天空。

這個實驗的第一階段,是請您憑想像列舉出您的肉眼所能看到的任何東西。

有一位說:「我所看到的是青色的天。」不錯;有的說:「白雲點點。」很好;有的說:「我看見陽光。」很好;有的說:「我看見一隻鳥飛過。」很好;「我不但看見白雲,還有烏雲。」「我看見淺紅色的雲。」有一位住過夏威夷的朋友說:「我還看到五彩的虹。」有福報!「我看見一群秋雁南飛。」有意思!「我看見閃電、下雨、飛機、氣球。」還有很多。

很不錯,現在讓我們做實驗的第二階段,請各位用現代人的科學眼再想像您看到些什麼?下面是許多的答案:

我看到「空氣」、「氧氣」、「炭酸氣」、「水蒸氣」、「無線電波」、「電視電波」、「音波」、「超音波」、「各種不同周率的光波」、「紫外光線」、「紅內線」、「放射線」還有「微生蟲」,還有數不清的「星球」、「星雲」。有的說:「還有肉眼看不到的人造衛星。」這廣大的虛空中的東西,簡直是說不盡!

很不錯!很不錯!現在再請各位用你們的智慧眼來觀察,可發現些什麼?

好久沒有人答覆,好像並不容易。忽然有一位說:「我看見佛菩薩!」又有人說:「天龍八部。」又有一位女同修低聲地說:「我看見最近去世的女兒!」又有人說:「我看見觀世音菩薩及五年前去朝拜的普陀山。」

很好!各位!現在讓我問您們一個問題,您們講了這許多,為什麼沒有人說看見虛空呢?為什麼沒有人說看見「能」Energy呢?

各位,不論您是用肉眼、科學眼或智慧眼來看,您都盡力在想像一個對象,觀想一個什麼東西,是不是?各位,這個對象即是「相」;您說「我看見」,您即著了相,並沒有「見諸相非相」。

有一位說:「我看見虛空了,這裡都是虛空。」有一位則大聲說:「我明白了!不論用肉眼、科學眼或智慧眼,我所看到的都是能!」

很抱歉,這兩位同修,也還是沒有「見諸相非相!」經過這個實驗,我希望各位已經可以明白,凡是有能看(有我相)、所看(有對象,即人相、眾生相),能聽、所聽等的都是著相,甚至看到空、看到能,也都是著相,都不是「見諸相非相」。

以上全要「剷除」,要掃除我們的錯覺及多世來的不正確的習氣。

下面是「建立」,先從什麼是「如來」講起。

如來的意義

「如來」在佛經中,有多種意義。基本的觀念是「本性」。廣泛的講,一切萬法的本性,就叫如來。如果對佛講,即是性德,所以佛被尊稱為「如來」。

照字面解釋,「如」是說明萬法的本性,原是空寂、不動、無生滅、無來去;而「來」是在人腦筋中,從這不動的本性中顯現出來的不可計數的相、不可計數的法。這無量無數的相及法都瞬刻不停的在變,造成在人心目中的宇宙萬法,以及喜怒哀樂。所以簡單的說,如來即是本性,「如」是體,「來」是用。如果對佛來講,即是佛的法身。因為這個道理是真理,所以如來也可以解釋為真理的代名詞。

講到這裡,我想插進一個小小的經驗給各位聽:中文的「如來」是從印度梵文Tathā gata翻譯過來的。這個翻譯很有趣。Tathā的意義是「如」、「不變」、「真實的本體」,沒有問題;可是gata是「去」,所以Tathā gata似乎應該譯成「如去」,為什麼譯成「如來」呢?我初初接觸梵文的時候,就發生了這麼一個問題。後來稍稍多懂了一些,知道梵文的結構,凡兩個單字拼起來成為一個複字時,若遇到首尾字母相同的,即省去一端,因此Tathāgata可以是Tathā gata的複字,也可以是Tathā āgata的複字,而āga-ta的意義則是「來」。所以Tathā gata可以是Tathā gata「如去」,也可以是Tathā āgata「如來」,那麼究竟應該譯成「如去」呢?還是「如來」?

後來,看見《金剛經》中佛說:「若有人言:如來若來若去、若坐若臥,是人不解我所說義。何以故?如來者,無所從來,亦無所去,故名如來。」我不禁掩卷啞然失笑。唉!像我這種凡夫心理,還在咬文嚼字,斤斤計較,應該是譯成「如來」呢?還是譯成「如去」?豈不是真真不解如來所說義了!請各位不要見笑。

證入空性

現在讓我們進一步研究什麼是「則見如來」?《金剛經》中佛說:「若見諸相非相,則見如來。」換句話說,倘若一個人能不受世上種種的相(包括他自己的思想情緒)的干擾及影響,不被這種種相所轉,佛說:「則見如來。」

這裡我想特別強調一點!各位,這句「則見如來」,千萬不要解釋為:「那麼,這個人就看見萬福莊嚴的如來佛了。」為什麼我這樣說呢?因為如果這個人還有「萬福莊嚴」的覺受,還看見有佛的形相,就表示他有「能看」、「所看」,各位大概還記得我上面所講的,這個人如果「能看」、「所看」,就還沒有體悟到「諸相非相」,還沒有認識「凡所有相,皆是虛妄」,又如何能「則見如來」呢?

各位,「見諸相非相」並不是說沒有相,而是說您用肉眼、科學眼、智慧眼或其他的眼所見到的相,都是虛妄不實,不要被它所轉。譬如說,有一位不懂得游水的人,他從紐約搭船去倫敦看他正在熱戀中的女友,他對這位女友已經到了夢寐求之、神魂顛倒的狀況。這天,當太陽將落到大西洋海平線下時,他在船上忽然看見水中有他的女友,正滿臉笑容的向他招手,他什麼都不想的趕緊追蹤下去。各位,這個人如果不淹死,那才怪哩!

各位,「則見如來」也不是說您看見如來,而是說當您如見諸相非相時,這如如不動的本性即整體顯現,所以這裡的「見」,應唸作「現」,是顯現的「現」。那時候已沒有任何相對的觀念,因為一切都是本性所顯現的如幻景象,儘管有肉體,而沒有我的觀念,儘管有眾生,而沒有人的觀念,連時間空間的觀念也不再存在。用佛法中的另一種術語來表達,即是「證入空性」。

中國唐朝時代的惠能大師(禪宗尊為六祖,有《六祖壇經》傳世)在聽五祖講《金剛經》「應無所住而生其心」時,大澈大悟,知道一切萬法,不離自性,就對五祖說:

何期自性本自清淨

何期自性本不生滅

何期自性本自具足

何期自性本無動搖

何期自性能生萬法

這幾句偈即是敍明本性(即自性)和宇宙間一切現象中的關係,而「何期自性能生萬法」,即是「則見如來」。

此法無實無虛

佛在《金剛經》中說:「如來所得法,此法無實無虛。」這句裡的「如來」是佛陀自稱,意思說,我從性德中悟證,所有宇宙間的一切,都是無實無虛。

因為宇宙間的一切都瞬刻在變,所以「無實」;

因為宇宙間的一切都是本性的顯現,都是本性,所以「無虛」。

因為「無實」,所以不要執著它,而生起妄想;

因為「無虛」,所以因果不昧,千萬不要忽略。

因為「無實」,所以要將世上的一切看淡,不要被它所轉;

因為「無虛」,所以要求好報必須要種好因。不論升天成佛,如是因,如是果,纖毫不爽。

各位,這是「建立」,是佛陀所指出的一條正確途徑。如果明白了「無實、無虛」,各位就不難解答佛對須菩提的問題:「可以身相見如來不?」或者「你們所天天看到的我的身相,是不是就是法身如來?」

因為「無實」,這個瞬刻在變的身相是虛妄的,不能說即是遍一切處、不生不滅的法身如來。所以,答案應該是不可。

因為「無虛」,這「身相」即是法身如來(本性)的顯現,即是法身如來。所以,答案應是可以。

因此江味農居士在他的《金剛經講義》中,認為這句須菩提的答語,應該讀成「不(讀弗)也,世尊!不可;以身相得(著重「得」字)見如來。」「不可」是要剷除一般人(包括當時聽法的大比丘)執著佛相的習氣,而「以身相得見如來」則是建立自性生萬法,萬法即是自性(本性、如來)的真理。江居士自有他獨到的見解。

不過,我的淺見,也許在佛講《金剛經》的時候,須菩提──他是「解空第一」的大弟子,認為對當時的聽眾講「剷除」還比「建立」更重要,所以他的答覆「不也,世尊!不可以身相得見如來。」是偏重在「無實」,要「剷除」一般人的習氣,也因此他接下去說的是「何以故?如來所說身相,即非身相。」在《金剛經》的後面,佛還問了「可以三十二相見如來不?」須菩提的答覆也是偏重於「剷除」,而那時候須菩提顯已明白「若見諸相非相,則見如來。」可是須菩提同時也明白,非得先有「剷除」,很難「建立」,因此還是著力於「剷除」。換句話說,對我們凡夫講,我們固然要明瞭「建立」的真理,但在日常生活中,還應著重於「剷除」的修法。

這是我的淺見,還希望各位多多指正。祝您們福慧雙修。

最近修改時間 : 2024-11-02 05:3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