禪定十種利益
修菩薩之行者,善能修習禪定,則萬緣俱息,定性
現前,故獲此十種之利益(見《月燈三昧經》七):
一、安住儀式︰菩薩習諸禪定,必須整肅威儀,一遵法
式而行之;既久,則諸根寂靜,正定現前,自然安住而
無所勉強。
二、行慈境界︰菩薩習諸禪定,常存慈愛之心,無傷殺
之念;於諸眾生,悉使安穩。
三、無煩惱︰菩薩習諸禪定,諸根寂靜,則貪瞋癡等一
切煩惱,自然不生。
四、守護諸根︰菩薩習諸禪定,定常當防衛眼等諸根,
不為色等諸塵所動。
五、無食喜樂︰菩薩習諸禪定,既得禪悅之味,以資道
體;雖無飲食之奉,亦自然欣豫。
六、遠離愛欲︰菩薩修習禪定,寂默一心,不使散亂,
則一切愛欲之境,悉無染著。
七、修禪不空︰菩薩習諸禪定,雖獲諸禪之功德,證真
空之理,然不墮於斷滅之空。
八、解脫魔罥︰菩薩習諸禪定,則能遠離生死一切之魔
網,悉皆不能纏縛。
九、安住佛境︰菩薩習諸禪定,開發無量之智慧,通達
甚深之法義,於佛知見,自然明了,故心心寂滅,住持
不動。
十、解脫成熟︰菩薩習諸禪定,一切惑業,不能撓亂;
行之既久,則無礙解脫,自然圓熟。
出處:諾那。華藏精舍 圓覺通訊 第94期(2018/01)
最近修改時間 : 2024-11-01 13:0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