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禪的世界》- 理性與感性 (十) 發心與布施
轉貼自:聖嚴法師–法鼓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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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與感性
十、發心與布施
儒者所言:「高山仰止,景行行止,雖不能至,心嚮往之。」是勉勵凡人也要見賢思齊,希望自己也能逐步地邁向聖賢的目標。在佛教而言,這就是發菩提心,是要求自己效法佛和大菩薩們的心行。
也有許多人會發自私自利的菩提心,期望自己早日成就,因此,老是要求周遭的人,先來成就他、護持他,待他一旦得大成就、具大力量時,再來濟度眾生。持這種觀念,雖然沒有什麼不對,卻不是真正發菩提心的標準和榜樣。真正發菩提心,是要無條件、無目的的付出,專心一意地在心中發願如何去化度一切眾生,從不會想到自己這麼做值得不值得。
數日前,某雜誌的編輯來訪問我說:「現今的社會和世界都十分的混亂,人心不願向善,全是自私自利,所做出來的事也都是損人利己,就法師的觀點看,該怎麼辦?」
我說:「我沒有自己的觀點,佛法住世是以六種波羅蜜來度化眾生。」波羅蜜的意思是超度、超越、度脫、救濟、度過。六度中的第一波羅蜜是布施。在我寫給我們法鼓山的僧俗四眾弟子共勉語中,有這麼兩句話:「布施的人有福,行善的人快樂。」所以,要救濟我們的社會,改善我們所處的人間,必須要以付出為第一優先的方法。或許有人不贊同:「哼!我又沒有什麼多餘的東西,拿什麼去布施?」或者想:「如果將東西布施掉了,它又如何回來?」
布施是很微妙的事,布施如挖井,如將土挖得越大越多、則井中的水量越廣越深。這種理念不僅僅是佛說,中國的老子《道德經》也曾這麼說:「聖人不積,既以為人己愈有,既以與人己愈多。天下之道,利而不害;聖人之道,為而不爭。」
我有一位弟子,今晚也在座,二十年前,家中尚不富有,便偷偷地在心裡發了一個願,希望在十年之內布施壹仟萬元臺幣。當時簡直像是癡人做夢,然而發願之後,在十年之中,恰如其願,布施了壹仟萬元,滿願後,便對她的先生說:「我已為你布施壹仟萬元臺幣,收據都在這裡,全都是替你做的。」先生非常驚訝地問:「你真的替我花掉這麼大一筆錢?可是我們在十年前怎麼會有壹仟萬呢?」「是沒有啊!」「但是,又那來那麼多錢布施?」「因為我發願布施,所以時常將你的錢拿去布施,今天告訴你的目的,是讓你知道錢是用來布施,不是去做壞事。」接著她又問她先生:「我們現在擁有多少資產?」答案是已超過布施的十倍。她因為要布施,所以拚命賺錢,設法開源節流,並將多餘的款項布施。我們的社會確實需要這種人。
日據時代的臺北縣,有位義賊廖添丁,以偷得來的錢去救濟貧病的百姓。佛教並不贊成義盜的行為,佛法講究的是以自己的智慧力、心力、體力、資本,營生賺錢,將所賺得的資產,幫助社會,才是慈悲的精神。
最近修改時間 : 2024-11-02 11:5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