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禪的世界》- 從佛教看我們的居住環境 (七) 尊重自然法則
轉貼自:聖嚴法師–法鼓全集
http://ddc.shengyen.org/pc.htm
從佛教看我們的居住環境
七、尊重自然法則
前幾天有人到法鼓山去,他看到那裡有好多臺灣本土生長特有的野花、野草,覺得非常珍貴。他說:「啊!法鼓山還有這些花草,法鼓山開發後是不是要把它們都剷掉呢?」我告訴他:「我們還是要保留這些的,它們是在這裡住了很久的『原住民』,我們一定要尊重它們生存的權利,保護它們。打算蓋房子的地方我們一定要想辦法移植,讓這些植物能綿延下去。」
這些原來在臺灣島上隨處可以看得到的東西,已經越來越少了,到處濫墾開發,造成這樣的後果。
生態的資源非常奇怪,在法鼓山有一棵榕樹,二個星期前還是滿樹的葉子,上個星期我再回去看時,葉子已經被啃食精光了。這棵樹是被非常漂亮的蟲吃的,吃了以後就變成蝴蝶,我覺得這也是值得的。樹葉被吃光後便能養活許多蝴蝶,雖然多數的蟲吃完後便死亡,沒有蛻變為蝶,但是這是自然界生態的自我調節,樹葉雖被吃光,明年一定又會長滿一樹的綠葉。
換個角度看,若我們使用農藥噴死這些蟲,樹是否會受到保護是一回事,但生態的循環卻受到破壞了。
所以在法鼓山,我們都不會刻意去理會這些蟲,牠們自己會去找東西吃,生與死是自然的循環。人類知道不要做危害自己生存的事,但更進一步要做到尊重其他生物生存的權利。
但是若因為放生而破壞自然環境,就必須仔細考慮了。以前放生,是把鳥放到森林裡去,把魚放到潭裡去,可是並沒有考慮到南部的鳥可以放到北部嗎?高山上的鳥可否放到平地?人工養殖的鳥,可否放到高山野外?深水魚、溫水魚都可以任意放到淺水裡及冷水裡嗎?這些大家都是沒有考慮過的。
因此,以往的放生是非常愚蠢的。例如:石門水庫一年會撈一次魚,都有許多人前去放生。許多年前我們在新店溪的上游放生,魚剛放掉,還不熟悉環境,很快就被撈起來了,這些人是在看到我們把魚倒下後,趕快把船開出來,明目張膽的把魚撈走。
現在我便呼籲不要再放生,因為放出去的魚和鳥很可能會死在無法適應的自然環境裡,若魚死在水的源頭裡,人們便喝那些死魚的毒素了。
我們要改變放生、護生的觀念,應該把放生的錢拿去做珍稀野生動物的保育、醫療,讓這些動物有一個調養的地方,復健後再放回原來生存的環境,這才是真正的放生,否則就不是慈悲,而是殺生。
許多人買烏龜放生,並在龜背刻字,可憐的烏龜便受到殘忍的虐待,一次次被人捉來再刻上字再放生。如果我們不放生烏龜,牠們便會生存得很好,不會經常被人捕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