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活佛神異錄》再版序言 文/樂觀法師

2
點擊 1593
發表於 2013-09-28 15:03:25

《金山活佛神異錄》再版序言

作者:樂觀法師

再版序言

我寫妙善大師(金山活佛)這本集子的動機和心願,在初版「引言」中,已經說明了,無須再說它,現在覺生社林錦東居士,他為了迎合各方愛好讀者的要求,再版流通,要我寫一篇小序,我也覺得這本集子的印行,和這次再版內容的更動情形,有向大家一提的必要。

去年七月間,我把這篇「金山活佛神異錄」文字稿寄林錦東居士時,不過希望在「覺生」月刊上按期登載片段,補補刊物空白而已,並不存有印單行本的奢望,那知林錦東居士看了文稿,生發歡喜心,他為了重視這位聖僧的記錄,回信給我說,決定由國際佛教文化出版社印單行本流通,並請名畫家江清水先生插圖,我當然隨喜,初版印出五千冊,很快地銷售一空,想不到這位聖僧圓寂了二十多年,他的聲名還有如此強大的號召力、吸引力,真是「不可思議」!

集子印出後,林錦東居士來信說,準備進行再版,以廣流通,我看集子裏面,活佛在仰光生病圓寂情形,有很大錯誤,圓寂的地點和時日,也不對,他是兩腳背上生疔(非是全身生瘡),圓寂現象奇特,是在他皈依弟子家沖涼房裏「立亡」去的,他圓寂火化後遺下許多「舍利」分配情形,亦不是那樣,又有好幾個人的名字,也有錯誤,再看,江清水先生畫的五十多幅插圖,有些畫的生動有趣,但是不大逼真走樣的,也有一大半,且有忽略文意,設計上失去莊嚴,不大雅觀。最不合適的,是把活佛蒼老面貌畫成一個清秀少年和尚,姿態也不像。其中還有一幅是把那個跑江湖的道教道人,畫成光頭和尚,這些,都使讀者看了掃興!我覺得這些不妥的地方須得重新修改才好,乃向林錦東居士建議,希望再版時,務必要設法把上面這些缺點改正它,後來得到林錦東居士回信,贊同我的意見,表示一定照辦。

我一面將全部文字略予修正,又充實內容,將後來搜集得的八篇資料補入進去,計有一、活佛談命。二、活佛顯示定力。三、活佛使啞叭說話。四、活佛行無緣大慈。五、活佛用火媒子剃頭。六、活佛死後醫病。七、活佛遺留下的神秘草扇。八、活佛宏名震懾惡犬(除第一篇是在南京及第二篇是在香港的材料,餘下六篇全是在仰光的故事)連前次發表,共二十二篇。

這時,覺得集子裏面後半部文字,是記錄活佛在仰光的事跡,仰光地方有許多佛教信徒是活佛的弟子,而他又是在仰光圓寂的,為了證實活佛在仰光的各項神異事跡沒有舛錯,同時又是應仰光自由日報社主編盧偉林先生的要求,乃將改正文稿交與該報轉載披露,從今年(1959年)4月8日起,一連刊登了四十七天,然後我將全部剪報寄給林錦東居士,囑請再版時可照剪報材料排印,得林居士回信,答允照辦,我才放心。

金山活佛的一生事跡,我認為含有歷史價值,他的許多動作,都有啟示作用,古人說:「史者,記實也。」故爾在這本集子初版印出之後,我仍不斷向此地與活佛熟識的出家同道,和活佛在家男女信徒方面訪問,探聽活佛在仰光的情形,以求真實,根據多數人的談話,來確定它的真實性,因此,才能夠改手初版許多錯誤地方,並且還得到補入的八篇珍貴資料,我最高興的,是活佛的真實年齡給我摸清楚了,往後大家不須再胡亂猜測了,據他的弟子陳建福君告訴我,活佛在民國二十三年間在他家圓寂前幾天,親口向他說:「我已經過了八十四個端午節」(他的遺像上也是寫著圓寂時八十四歲),這與我在民國十七年同活佛在南京初見面時推算他的年歲倒頗相合,所遺憾的,是活佛的出身以及他出家受戒的地點年月,至今尚不知底細,還是一個「謎」。

當我執筆寫這本集子的時候和現在的心情,我始終覺得金山活佛這個人,他是一位慈悲度人而又注重戒行修持的聖僧,他與小說書上那個濟顛和尚,是有許多不相同的地方,濟顛和尚的行動,完全是瘋顛怪誕又帶浪漫滑稽,金山活佛的風度,乃是灑脫中不失莊重,一切處純是出家人本色,有時有點詼諧,卻不離佛法,他口裏只說佛語法語,不談世法,所以寫金山活佛故事,不能把他寫成像濟顛和尚那般模樣,亦不能當作小說題材用文藝筆調來形容,須得有尊重的心情,用類似寫高僧傳記的方式來描寫才恰當,假設只在「趣味」兩字上著眼,一味在文字上推敲,字句求活潑、求生動、求華麗、求美妙,而不依據事實,隨心揣度,任意杜撰,用遊戲筆墨,造些空中樓閣的假故事,只圖博取讀者的歡心,那樣,豈不是失去了表揚高僧的意義嗎?那是大大降低了活佛的價值,也是對活佛的不敬。

所以我寫這篇文字,行文造句,不示詭秘,不求浮華,但求真實,這是我寫作的觀感與所持的態度,我只希望讀者看到金山活佛種種堅苦偉大處,不思議處,對佛法僧三寶生發信心,歸向佛法,種植善本。活佛他不貪財、不務名、不攀緣、不享受、淡泊清修、苦心度生等等作風與願力精神,希望今日僧界同道們,大家來效法他。

林錦東居士,宏法利人,悲願深重,今發心重印這本集子,爰特述其因緣於此,聊當作序,尚希諸方大德,不吝指正。

樂觀 1959年8月28日於仰光

最近修改時間 : 2024-10-31 17:3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