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果報應實證》禍殃子孫的報應-6、殘害動物 兒全跛腳
閱居士
有一位青年,他的父親在政府機關做官。這位青年,喜歡欺負玩弄貓狗等動物,常捕抓貓狗,將其腳折斷,然後看貓狗跛著腳半走半跳痛苦呼號,以此做為消遣取樂。
後來這位青年娶妻生子,每個孩子,都是生下來就腳踵向後反生,成為跛腳的殘廢者,就如被其折斷腳的貓狗,必須一拐一拐的走路。
又我家僕人王發,善於槍法,打鳥百發百中,常常一日之中打殺數十隻鳥。他的獨生子,在十二歲時,忽患怪病,遍體生瘡,瘡的形狀,宛如被火烙燒的痕跡,每一個瘡內有一狀如鐵子的東西,不知從何而來,百藥無效,終於死亡,絕了後嗣。殺生的罪業,極為深重,由此可得證明。
(正言雜誌三卷一期)
最近修改時間 : 2024-11-02 02:33:27